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继承房产需要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8-25 16:40 标签: 继承房产

房屋的继承一般需要进行公证,一般情况下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遗嘱的继承,另一种是无遗嘱的继承。这二者继承房产进行公证所需的材料是不同的。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需要说明的是,提供的遗嘱最好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难以被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不需要提供遗嘱,只需要提供上述的其他材料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任求学律师

任求学律师

广东保顺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