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2-08-26 15:06
2022-08-20 15:03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如果该无效行为满足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或其他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时,仍得发生侵权、不当得利等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效力。易言之,无效民事行为之无效,是意思表示无效,而不是该行为完全没有法律效力。
2022-08-25 16:22
无效民事行为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确定、当然、永久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
2025-11-20 17:03
《民法典》中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2-08-09 15:57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具体分为:1、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