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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婚姻家庭 2022-08-25 11:06 标签: 离婚 赔偿 事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张尊峰律师

张尊峰律师

北京市京师(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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