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无效,因该买卖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09-10 14:47
农民超占的宅基地,应当退还。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对于非法占用土地修建的住宅应当属于违章建筑。
2023-06-12 17:08
宅基地可以买卖,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受让人与宅基地所有人属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且户口在同一村;2、买方在购买该处宅基地前,没有多余的宅基地等。
2026-08-17 16:34
宅基地房屋买卖需要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当是同一村的村民,买受人应当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标准,所交易的房屋应当建造合法、符合当地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026-10-09 08:56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2)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及包装方式;
(3)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
(6)标的物的保险及运输方式
(7)检验标准和方法;
(8)结算方式;
(9)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机构及适用的法律;
(10)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1)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签字。
2025-04-16 13:52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