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下岗后被另一个单位雇佣后出现了工伤,请问找谁?法律依据是什么?

劳动工伤 2024-03-26 14:50 标签: 工伤 下岗

职工发生工伤的,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姜伟律师

姜伟律师

山东鲁创律师事务所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 法律顾问 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