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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辱骂我并先动手,我还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24-03-05 11:34 标签: 辱骂 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不一定在于先动手的一方。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会受到处罚。对于被侵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一般可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雷伟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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