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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辱骂我,先动手,我还手算不算刑事责任?

法律顾问 2023-06-14 13:56 标签: 对方辱骂 动手 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先动手的一方过错责任较大,当然如果对方侮辱、诽谤在先,情节恶劣的,那责任就不一定在于先动手的一方。不论谁先动手,只要有殴打他人的行为并造成一定危害会受到处罚。对于被侵害人有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责任的,一般可从宽处罚。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身体经鉴定构成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构成轻伤的,处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袁园律师

袁园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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