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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通知书的法律条款

刑事辩护 2024-02-21 15:54 标签: 法律条款

询问通知书的法律条款如下:

1、询问通知书的法律条款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2、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蔡学金律师

蔡学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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