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租房合同撰写方式是:写明商租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写明商租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写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写明合同双方违约后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停业整顿的法律条款,主要体现在《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中。 根据该《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价格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经营者有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二)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三)有《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未成年消费法律条款:消费权利属于民事行为能力,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有自主消费的权利。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在未成年消费涉及到法律关系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需要有监护人的追认。《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停业整顿的法律条款,主要体现在《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的规定》中。 根据该《规定》,责令价格违法经营者停业整顿,应当由价格主管部门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价格主管部门做出责令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经营者有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经营者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 (一)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二)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 (三)有《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
终止调查的法律条款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假一赔三的法律条款: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即: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七十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以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拓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询问通知书的法律条款如下:1、询问通知书的法律条款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2、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条文中,我们需要弄清楚各个不同的条款项目之间的关系和区别。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条”的定义及其在法律规范中的重要性。 每一个法律条文都可以被看作是构成整个法律规范的基本单元,而如果一个法条包含了两款或者更多的指示性内容,那么就应该依据这些款的顺序和规定进行应用和解释。 接下来,关于“款”,它实际上是“条”这一基本单位的组成部分,表现形式通常是条中的自然段落,而且每一款也具有相对独立的语义和逻辑结构。 再往下看,“项”这一概念则是通过举列的方式对前一段文字所要表达的内容做出进一步的说明。 在使用时,通常会将其前面加上适当的数字来使列举的各项内容更加有序和清晰。 最后,我们来说说“目”这个概念。 它通常是隶属于特定的项以下,是法律规范中的最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