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十年没有结婚证算不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算事实婚姻。在此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算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属于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结婚需要哪些流程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提交相应的证件和材料;3、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查并询问;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1-03-09 16:55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
2022-08-10 10:43
当事人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却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属于同居关系,如果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分情况处理:
1.1994年2月1日以前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2.1994年2月1日以后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如果到民政局或者法院请求离婚,那么一般会被告知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1)如果当事人单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是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而且是要求对当事人因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问题,或者是子女抚养纠纷问题的解决,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2-08-11 10:48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结婚的,我国是承认事实婚姻的,但是1994年2月1日后,没有结婚证,双方是同居关系,现在可以解除同居,就子女及财产进行分配,无需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目前,只有经过婚姻登记,领过结婚证的才是合法的夫妻,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2021-02-03 10:05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形成事实婚姻的,受法律保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形成事实婚姻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2-11-26 09:00
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不受法律保护。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且在男女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的婚姻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按照时间阶段分为两种情况。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94年之后是没法形成所谓“事实婚姻”的,因为都被当做同居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