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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残疾鉴定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 2023-06-20 14:51 标签: 交通事故 残疾鉴定 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向有资格的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申请鉴定。2、在受理申请后,被鉴定人到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3、鉴定结果确定后,领取伤残鉴定报告。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发生交通事故后理赔的流程如下:1、拨打承保的保险公司电话;2、保险公司派人到场或者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3、对向保险公司提交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等文件材料;4、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损后,评估费用;5、保险公司审核索赔单据;6、审批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领取理赔款。根据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应及时告知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官成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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