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收养条件的夫妻,即使自己已经有子女仍可以再次收养子女:1、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2023-05-05 10:37
确实有收养应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已经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另外,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扶养较多的,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2023-04-18 14:26
女方已有一个孩子归男方,再婚后,因现任男方无子女,又生育了一个孩子,再婚后的孩子算独生子女吗?
再婚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其子女是在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并且其再婚之后没有再次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其属于独生子女,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2022-08-08 13:58
2023-08-29 15:18
收养的子女有继承权。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023-04-07 16:26
办理收养子女的流程如下:(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法律规定中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律规定办理;(3)登记:经审核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