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被告人必须到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024-12-16 14:10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拘传被告。
拘传,是指侦查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它通常是对经合法传唤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在特殊情况下,不经传唤也可以直接进行拘传。
2022-09-09 08:4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拘传到庭;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
2025-05-29 16:10
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拘传到庭;
如果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可以中止审判,待被告人重新出现后恢复审判,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2024-10-31 09:14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
2024-05-11 14:06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