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区别:(一)缺陷责任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为2至5年;(二)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四)缺陷责任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保金的期限,保修期与质保金无关。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025-05-15 11:25
1、依据和性质不同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保修期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有最低期限的明确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质保期来源于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保期可由承、发包双方在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者是24个月自主约定,而仅仅是规定了约定的质保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质保期与保修期的期限不同
3、质保期与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不同
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
而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当事人对于质保期和保修期进行约定的自由程度不同
5、与质量保证金的关联不同
6、期满的效力不同
2024-12-16 14:22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质保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为2至5年;
(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保期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质量保证金无关。
2022-09-22 13:51
产品瑕疵与产品缺陷的区别在于:
第一,损害程度不同。产品瑕疵是指产品在使用性能上存在瑕疵,或者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但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未丧失原有的使用价值。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存在缺陷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同。对于产品瑕疵,消费者直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该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有责任的生产者或其他销售者追偿。
对于产品缺陷,消费者既可以向销售者,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而生产者、销售者之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对方追偿。
第三,赔偿的方式和标准不同。
对产品瑕疵,可以由销售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以及赔偿损失。
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的伤害,销售者、生产者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四、诉讼时效不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2022-08-10 15:38
在工程建筑上,对于工程质量也是有保修期,如果工程质量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22-08-24 16:13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
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
维修保证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