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患者可以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人民调解;(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2-09-28 15:05
去异地就医开转院证明会按照医疗保险报销的规定报销的,如果不办理转院手续医保是不能报销的,会全额支付。省外报销比例最低,一般起征线在2000元左右,报销率为合理费用的45%左右。
以下几种情况不要转诊转院证明:一是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二是在省外居住或打工,只要中国备案,报销时要居住或务工证明,不要转诊证明;三是大部分地中国诊、精神病患者住院时不要转诊转院证明。
2022-10-24 17:04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患者可以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法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2023-05-30 17:06
医院不给开转院证明患者可以采取: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2022-08-10 11:25
办理转院需要的手续如下:
1、由转出医院主诊医师填写《某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市内转院申请表》或《某地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内转诊转院申请表》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或科主任签字,医院医务(医保)部门联系转入定点医疗机构并盖章。
2、由转出医院结算处凭《市内转院申请表》,在医保信息系统为参保病人办理出院结算,在医保信息系统进行转诊市内转院申请登记,并与拟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联系,经对方在医保信息系统中确定。
3、由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在医保信息系统办理备案手续。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医保信息系统打印有备案结果的市内转院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在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转入住院登记,一份留存备案。
办理转院具体方法如下: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
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
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5、在院内转科诊治时,须经转入科会诊同意,必要时由医务部门决定。转出科会派人将病人送到转入科,并交接病情,交待有关事项。转入科又按新入院病人的一套程序进行检诊,写转入记录,并通知门诊和营养室。
2022-10-22 09:56
1、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无法诊治的病人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由经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和科主任同意,上报医务处,征得同意后方可转诊、转院。
2、转院时须同时办好费用结算,有关手续与出院相同。
3、转院必须严格掌握指征,转送途中有加重病情导致生命危险者,应暂留院处理,待病情稳定后转院。重症病人转院,病人家属应解决好有关护送问题,经治医师做好离院风险知情告知。
4、转院时由经治医师写好详细病历摘要随患者转去,也可按照相关规定复印带走部分病历资料,不得将原始病历带走。
5、因各种原因主动要求转诊、转院的病人,由其本人、家属自行联系解决,按自动出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