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房屋有被占用的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补偿方案来确定,政府没有及时公开或者补偿标准过低的话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2023-05-23 16:50
公共道路属于公共用地,但是一定要讨论归属的话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村乡村公路归县交通局管理。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安全负责,落实财政保障机制,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绿色可持续发展。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2025-04-15 18:02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2023-05-08 09:59
权利人丢失住宅土地使用证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房屋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房屋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2022-08-10 10:02
农村道路被村民占用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维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通行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相邻土地的利用】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2022-11-26 14:13
农村宅基地能重建,但是必须要符合规定,不能随意翻建。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根据规定,在规划农村地区,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可以实行规划许可管理,规划许可管理应当依据村庄规划进行。
二是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并且翻建不得超出合法拥用使用权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