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装修未签订装修合同,装修人未按要求进行装修,导致资金未付清。经协商,装修人同意以余款作为赔偿。现在装修人后悔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3-05-16 16:33 标签: 装修合同 资金未付清 赔偿规定

装修公司未按合同要求施工,是属于违法的行为,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装修公司赔偿,装修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工,应当按照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违约金若低于实际造成损失的,业主可以要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若过分高于造成实际损失的,装修公司可以要求适当予以减少。装饰公司迟延履行约定造成未按照约定期限完工的,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继续将装修工程完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麦建伟律师

麦建伟律师

广东弘名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工伤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