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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经过二审,没有判决,该怎么办?第三次起诉。会判决吗?

婚姻家庭 2023-05-15 16:11 标签: 离婚二审 判决 规定

第三次起诉离婚一般被告不出庭,法庭可以缺席判决。第三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可能会影响到案件事实的查明,法官无法通过庭审确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确已破裂。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的,法庭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那就看原告还能否提供其他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慎重判决,大多是可以判决离婚的。法律依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杨伟婷律师

杨伟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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