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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周早产在医院住了28天后感染小肠坏死败血症,属于医疗事故嘛?

医疗纠纷 2023-05-09 14:16 标签: 早产 败血症 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应具备的条件1、发生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2、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正常的、合法的医疗服务中,由于医疗过失或者过错,导致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3、医疗事故必须是医务人员治疗护理过失造成的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害。4、病人的身体健康损害后果已经发生,不是可能发生。5、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必须与病人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必须按法定的程序予以确认。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李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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