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女儿不赡养父母是不可以的,因为女儿对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不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的,并且其他子女自愿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因此不赡养。法律依据:理论上来说,女儿不赡养父母是不可以的,因为女儿对其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能不履行义务。但是如果其父母还有其他子女的,并且其他子女自愿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女儿可以因此不赡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023-04-06 14:09
如果是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子女对其有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并且,《民法典》所称的父母是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022-08-05 16:06
2022-09-03 09:31
第一,如果父亲在世,债权人只能找父亲要债,女儿是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债务的。
第二,如果父亲已经死亡,且有遗产,如果女儿继承了父亲的遗产的,债权人可以找作为继承人的女儿索要债务,但索要债务应当限制在继承的财产数额之内。
而且女儿即使继承遗产进行偿还,也只需要偿还合法部分的利息,超过国家法律保护的利息是不需要偿还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2-09-14 13:35
出嫁的女儿也是父亲的子女,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对于赔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批复及意见,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赔偿款或保险金,如被继承人身前没有明确指定继承人的,则比照《民法典》对遗产的处理进行分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2-09-14 13:39
父亲的债务女儿不需要承担。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另外,自愿替父偿债的,法律并不禁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