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的女儿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让、出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2024-09-02 13:56
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可以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2023-05-08 10:41
出嫁的女儿对土地没有继承权。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土地不具备所有权,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2025-01-14 08:56
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人对承包的土地有依法核准的使用,而无所有。所以版,权农村承包人的土地不属于个人遗产,不能被继承,只可依法进行流转。
外嫁女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具有娘家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并和父母同属一个以家庭为单位承包集体的,父母死亡后的土地可由外嫁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
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并在婚居地分包到土地的,或和父母不属一承包户的,则不能将父母死亡后的土地流转到名下使用。
2024-07-05 15:11
在征地拆迁中,“出嫁女”到底能不能够享受拆迁补偿呢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一、如果出嫁后户口未迁出的,此时的出嫁女和其他村民一样可以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虽然妇女已经结婚,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出嫁女”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所以“出嫁女”仍然享有土地承包权,在遇到征迁中可依法享有征地补偿款。
二、出嫁后户口迁入小城镇的,此种情形下出嫁女也有权取得征地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25-03-25 11:24
关于该问题的正确答案取决于诸多因素,例如,若这套房产产权所牵涉的范畴包含了女儿在内,那么当面临房产拆迁时,女儿将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反之,倘若女儿已然出嫁并且户籍迁移至别处,与此房产并无实质性的关系及使用权,则在房产遭遇拆迁时,女儿无法享有应得的赔偿权益。
拆建单位通常依据特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提供众多补偿服务,其中主要涵盖以下三个部分:
第一,房屋补偿费(亦可称为房屋重置费),其主要用途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因拆迁而产生的损失,具体计算方法为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档次划分,然后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予以换算。
第二,周转补偿费,旨在补偿那些受到拆迁影响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