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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起诉我离婚。当时,法院院长打电话给我,叫我回去跳调。我没有去。当时,我告诉院长你哪天开庭,我哪天回来。这叫开庭吗?然而,从那天到现在已经7个月了,法院也没有打电话给我。对方是折诉吗?

婚姻家庭 2023-04-26 09:43 标签: 起诉离婚 开庭 规定

离婚诉讼案件中,如果一方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方或者被告方可以在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提出上诉的,应当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上诉状副本。如果上诉人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的,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的五日内移交原审法院。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二审法院。因此,离婚败诉的,上诉期限为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十五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叶茂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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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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