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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起诉我离婚。当时,法院院长打电话给我,让我回去跳。我没有去。当时,我告诉院长你哪一天开庭,我哪一天回来。你叫开庭吗?然而,从那天到现在已经七个月了,法院还没有打电话给我。对方有折诉吗?

婚姻家庭 2023-04-11 11:21 标签: 起诉离婚 开庭 规定

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过开庭审理法院会下达判决书,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书的,应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4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孙新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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