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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妈妈聋哑,残疾一级,姐姐精神病二级,单独户口本多年,一直是最低生活保障。因为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有一辆车和一所房子,今年将被取消生活津贴。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3-04-23 09:51 标签: 最低生活保障 取消生活津贴 规定

一、二级残疾证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左右;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还可以享受许多优惠政策。二、对于残疾人的优恤政策,主要体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但具有所知国家层面还是原则性的指导方针,尚未有具体的标准。主要还是依照各地的地方性政策来操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闵林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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