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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谨慎的分裂症。我现在和丈夫去民证局离婚。精神病人能在民政局同意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3-04-13 14:53 标签: 精神病人 离婚 规定

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离婚。法律上规定,精神病人由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所以法律会为精神病人设立了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但由于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的诉讼,必须由离婚当事人表明是否愿意离婚。诉讼代理人无权表示离与不离的意见,因此这类案件应由人民法院裁决,以判决的形式结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崔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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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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