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判给男方的情况第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第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第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第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第七,十周岁以上孩子,愿意随父生活的。二、离婚如何争得孩子的抚养权?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否有利等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3-04-12 14:38
离婚时,男方要争取孩子的监护权。男方第二次结婚,前面有个儿子,没有房子,喜欢打牌,自由职业开网约车。这个女人40岁了。她不能生孩子。她有很大的机会判断这个男人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离婚的情形,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取问题,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判决的,对于女方证明孩子不满两周岁,是应当母亲直接取得抚养权的,或者已经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男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才明显不利等条件来争取抚养权的;对于男方要争取抚养权的条件有,证明自己已丧失生育能力,女方存在严重疾病无法继续抚养子女、女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个人的经济状况良好等条件。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023-04-10 14:57
离婚时,男人想争取孩子的监护权,男人结婚了,前面有一个儿子,没有房子,喜欢打牌,自由职业开网上叫车。这个女人40岁了,不能生孩子,很有可能被判给这个男人吗?
离婚后孩子判归男方抚养的可能性大的情况如下:(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二)女方不尽抚养义务比如长期在外不回家,或无法实际尽到抚养义务如工作性质的原因等;(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尚处较好的生育期;(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2023-04-07 15:39
你好,律师!这个男孩五岁了,离婚两年了。当时,因为这个男人没有职业责任感,我起诉离婚的孩子被判给了他。然而,这个男人的孩子不让我抚养他,因为考虑到他没有经济来源,没有收入,也不能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生活环
子女在理论上是可以起诉父母的,可以要求法院为其指定监护人,父母对孩子有抚养义务。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内,男方不抚养孩子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婚内男方未尽抚养的义务,女方可以用子女的名义向男方请求支付抚养费。
2023-03-31 16:32
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时,我女儿五岁时讨论了这件事。结果,孩子属于我。我是个男人。现在孩子九岁了。这个女人以前帮助过他。孩子今年回来了。我自己带来的。这个女人还有权干涉我如何安排孩子上学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根据司法实践是有多重考量标准的,女方有过错可能对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影响,但是并不是唯一评判的标准。首先,可以先从年龄考量,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这也并不是绝对的,一些特殊情形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其次,再考量其他因素,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23-06-28 16:31
这个男孩已经五岁了,离婚两年了。当时,因为这个男人没有职业责任感,我起诉离婚,孩子被判给了他,但这个男人的孩子不让我抚养他,因为考虑到他没有经济来源,没有收入,也不能给孩子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