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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发现有公司发工资,但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情况,也没收工资

劳动工伤 2023-03-28 14:03 标签: 个人所得税 发工资 规定

应由本人到发放工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将二处工资合并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扣除公司方已交数后补交差额数,如果发放单位属于不同税务机关的,任选一处即可。如果未自行申报的,税务机关可以追缴,本人还应承担相应的处罚。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袁安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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