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2023-05-09 10:48
医疗事故等级赔偿标准:1、一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一级伤残,赔偿指数100%;2、二级医疗事故为二到五级伤残,赔偿指数90%-60%;3、三级医疗事故为六到十级伤残,赔偿指数50%-10%。
2023-05-23 16:19
2023-04-28 16:24
四级医疗事故的确认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的等级一共分为四级,从一级到四级,患者的人身损害程度逐级减小。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其确认标准有很多,比如拔除健康恒牙、组织或器官轻度受损、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等等之类,都是损害程度较轻,经恢复可痊愈的,概括性来讲就是不构成伤残。造成四级医疗事故,患者可申请赔偿。
2022-08-05 15:23
2023-06-06 13:41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情况如下: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