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不当得利的条款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6-05-16 08:57 标签: 不当得利 条款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禚雪金律师

禚雪金律师

北京恒都(沈阳)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 刑事辩护 公司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医患纠纷、合同纠纷等。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