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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无因管理什么是不当得利

其他 2022-11-29 09:04 标签: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规定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黄丽洁律师

黄丽洁律师

北京市新元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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