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6-04-09 09:12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026-06-12 08:50
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时同时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所以,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以免对债务人及第三人造成不测之损害,破坏交易安全。
以下情况可以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可以行使撤销权;
2、债务人的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以行使撤销权;
3、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可以行使撤销权;
4、如果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为无偿行为,不管债务人或受益人是否有恶意,债权人均可以申请撤销;
5、如果债务人的行为为有偿行为,则需要受让人具有恶意。
2022-08-12 14:3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效力有:
1、代位权成立的,债务人的相对人对债权人负有履行义务;
2、债权人接受履行后,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
3、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2021-04-30 14:31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以诉讼的方式。
代位权发生的条件有四项: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即债务人应当行使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
3、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债权,已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4、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
2026-01-15 16:08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当债务人存在下列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行使方式:
一、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