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劳动局会管拖欠工资的事吗

劳动工伤 2026-07-08 09:02 标签: 劳动局 拖欠工资

劳动局管拖欠工资,属于劳动局的受理范围,会依法受理。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北京张睿律师

北京张睿律师

北京页岩律师事务所

经济纠纷 法律顾问 建筑工程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