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主要依据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2-08-20 09:37
法院判决离婚依据有:
1、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2-08-22 10:21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022-08-25 13:48
2023-04-06 13:59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婚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或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的。
2022-08-29 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