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过马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
2、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4、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
5、在人行道内行走,有人行道的靠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7、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
8、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道口的护栏。
9、不准在道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道安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2022-10-29 16:36
“交通规则: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等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2022-08-09 10:19
这六个字熟记于心的六个字: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也是交通法则的一部分,交通法则与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2022-09-21 11:58
自行车的通行规定:
1、自行车与机动车一样实行右侧通行。
2、 道路划分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即:各行其道。
3、 有自行车道的,应当在自行车道内行驶。
4、没有自行车道的,应当靠行车道的右侧(距右边1.5米内)行驶。
5、有自行车道但被占用无法通行的,可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自行车道。
6、自行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2021-02-07 09:07
1、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2、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3、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2022-08-10 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备案管理,并对驾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监督管理。
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