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一十七条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
2024-09-27 11:26
司法实践中,大部分刑事二审案件(尤其是上诉案件)都是以不开庭审理的方式结案的,背离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的立法要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应该说,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能够实现上诉的纠错功能,更能体现出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切实的让每一个公民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
2024-09-06 14:12
刑事案件二审,不是必须开庭。但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以下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
2024-12-18 08:58
可以不开庭。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于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2024-05-20 11:36
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条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2025-01-18 09:23
刑事案件从开庭到做出判决的期限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只要在审限内审结就是符合程序的,刑事案件二审的审限是二个月,经批准还可以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对审判期限的规定有以下条款: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