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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审理的条件是怎样的

刑事辩护 2024-05-20 11:36 标签: 开庭审理 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条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
(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刘耀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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