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谈不上离婚的问题,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涉及到财产纠纷、子女抚养问题的,无法协商的,可以提起诉讼,但这里要注意的是,不是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2022-08-23 09:29
如果结婚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021-01-29 10:10
没领结婚证,法律上婚姻关系不成立的,属于同居关系,不需要办理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一种情况就是结婚的时候进行过婚姻登记,但是后来生活中遗失了并且之后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要是这种情况下夫妻相互选择离婚,那么就要先到婚姻登记机关补齐结婚证才能进行离婚登记。要是双方的结婚证都丢了,并且机关的登记记录已经没有保留,可以出具相关证明确定夫妻关系为事实,从而补办结婚证后可以离婚。
2022-08-22 15:06
离婚有两种方式。
其一,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可以在民政部门直接补办后再离婚。
其二,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的民政部门开具婚姻关系的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2022-08-27 11:20
没登记就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事实婚姻发生在《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后,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因为法律根本没承认婚姻关系的存在,随时可以离开。
《民法典》规定,未按民法典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022-08-27 16:24
由于没有结婚证,所以是非法同居关系,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婚姻效力,可以随时任意解除,不存在离婚问题。对财产争议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双方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