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 【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023-04-25 16:05
《民法典》规定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是未经他人允许,又不是出于公益性、新闻性目的,擅自将他人照片用于营利或者是非法传播。且将有污染、擅自涂抹、非法宣传等行为。
2023-05-04 16:10
告侵犯人的肖像权的方式为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若是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出具立案通知书。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023-05-30 15:55
被侵犯了肖像权,对无营利目的的侵害肖像权名誉权的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损失;对以营利为目的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既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又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2024-03-19 10:53
网络侵犯人权侵犯肖像权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删除已经公布的照片,要求侵权人采取措施恢复名誉,消除产生的不良影响,并对被侵权人赔礼道歉,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2022-08-31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