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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当事人有精神病能判离吗

婚姻家庭 2022-08-23 14:40 标签: 离婚当事人 有精神病 判离

离婚当事人有精神病可判离的。法院判决离婚案件唯一的标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就会判决离婚。如果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属于无效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李国平律师

李国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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