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啊

婚姻家庭 2020-12-23 02:42 标签: 离婚债务

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是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
1.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朱鹏律师

朱鹏律师

广东朗乾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建筑工程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