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三年结束后可以续签。合同终止指的是因为发生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得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之后,当事人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依照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为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所以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09-02 15:42
三年期满可以跟单位续签合同。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
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但是,很多员工三年期满以后,由于已经是熟练工,就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
2024-05-14 15:09
公益性岗位不满三年能辞职,但是不能随便辞职。还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离职,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
2025-04-18 10:27
公益岗位三年后不可以转正。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022-09-20 09:12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以失业下岗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为主。
一.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4)夫妻双失业(下岗)人员;
(5)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市政府根据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的人员。
2025-07-18 10:46
公益性岗位辞职,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按照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找各部门签字同意;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