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三年后不可以转正。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发并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用于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2-08-11 14:12
公益性岗位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升职也不可以转正的。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单位的政策来看。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022-09-02 15:42
三年期满可以跟单位续签合同。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
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但是,很多员工三年期满以后,由于已经是熟练工,就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
2025-01-16 08:42
公益性岗位不能升职,更不能转正。转正要看所在的单位,单位要是有指标,划定条件,就考上了就能转,考不上就保持原样,合同到期了,单位要是继续,就会一直以聘用方式延续下去,一般没什么大错误的话,单位都是会沿用的。
2024-05-14 15:09
公益性岗位不满三年能辞职,但是不能随便辞职。还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出离职,除用人单位有严重违法的情况外,任何单位、任何岗位都不能随便辞职。公益性岗位只是岗位的性质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但不影响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性质。
2022-09-20 09:12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以失业下岗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为主。
一.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4)夫妻双失业(下岗)人员;
(5)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市政府根据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