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单价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允许增补漏项的,但是如果是总价合同一般是不允许增补的,而且合同往往也会约定漏项综合考虑,视为让利。
2、如果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例如漏项金额达到多少就允许增补。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需要双方协议处理。
3、如果是因为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或者存在错误,那么这样的漏项就是可以申请增补的。如果单纯是投标人的失误造成的,就看漏项清单的造价是多少了,如果漏项金额超出了利润或者投标人能够承担的范围,那么合同就认为重大误解了。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了。
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2023-05-22 14:58
强制执行流程: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等措施。
2024-08-16 09:53
1、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积极主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持已签订的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保证金缴款收据(如有)、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以上均为原件)到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开具退还保证金通知单,然后持上述材料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2024-04-20 10:15
1、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
2、若中标项目已施工,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市场价格支付款项。
3、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且项⽬⼯程经过竣⼯验收合格的,承包仍可进⾏索赔,但是承包⼈应当就案涉⼯程的成本价进⾏严格的举证。
2024-04-20 10:28
1、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变更,《招标投标法》禁止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应当从合同法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界定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含义,区别实质性内容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
2025-01-17 09:37
1、如果中标方保留了证据,诸如保留材料涨价的发票,设计变更的变更登记,材料实际比设计用量大,就及时和甲方沟汇报。此时就可以在结算时找招标方谈判,要求按实际成本支付。
2、如果没有保留证据,只有与招标方协商价款。
3、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