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6-06-02 11:24 标签: 要件 合同 特殊成立

合同的特殊成立要件有:
一、合同如果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合同才成立;
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合同才成立;
三、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生效时间】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詹学城律师

詹学城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侵权、企业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