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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的委托合同赔偿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26-05-30 11:24 标签: 委托合同 有偿 赔偿

在具有偿性质的委托合同中,唯有当因合法受托人之过失导致委托人遭受任何形式的直接经济损失时,受委托人方应尽到相应的、有用之别名——“损害赔偿”之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所明文规定,在以金钱作为报酬,并且受托人为过失方而造成委托人直接经济损失之情形下,委托人完全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相关受托人要求赔偿其对应违约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受托人的赔偿责任】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程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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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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