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结果: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结果: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受阻,保证人暂不承担保证责任。
三、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停止履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2.解除合同。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当事人未提供适当的担保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022-08-08 17:24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只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时,才可能发生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不完全双务合同,均不发生不安抗辩权;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则不成立不安抗辩权;3.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
2022-03-26 16:57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只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时,才可能发生不安抗辩权。单务合同、不完全双务合同,均不发生不安抗辩权;2.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如果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没有履行先后顺序,则不成立不安抗辩权;3.后履行的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
2022-08-31 10:22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022-08-12 15:23
拒绝赔偿不一定是行使抗辩权。抗辩权包括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有权拒绝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
2022-08-19 15:04
不安抗辩权的使用条件是先给付义务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例如后给付义务人存在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