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补救措施如下:
1、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权代理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2026-06-29 17:13
关于追认的方式,追认可以通过明示的方式作出,例如通过语言、文字或其他方式方法直接进行意思表示,只要能清楚的表明被代理人的意思即可。
追认还可以以默示的方式作出,例如:行为人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而出售被代理人的财产,但是事后被代理人却接受了出售财产所得的款项。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因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欠缺而使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有待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进行追认,追认之后即成为有效合同,不予追认则为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二是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2022-08-12 16:13
效力待定合同的补救措施包括第三人即权利人行使追认权和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两种。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后,可以经有权的第三人对其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
2023-08-21 14:22
以下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1、限制行为能力人超越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2、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3、显示公平的合同;4、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2026-06-09 15:30
《民法典》对解除效力待定合同的的规定是: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善意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法律其他规定等。
2022-09-02 17:30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