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享有有居住权的房屋不能出租,因为享有居住权仅意味着该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但不代表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
既然不享有所有权,就不能处分该房产,不能处分就不能将其出租。不过如果当事人对该房产有特殊约定的,则遵从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2-08-08 14:23
2023-06-27 15:54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2023-05-19 11:23
2022-08-12 16:23
房屋居住权到期,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
2022-08-12 10:24
有下列情形存在的房屋不得出租:未经综合验收的新建房屋;未依法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没有房屋租赁证件的房屋;未经原出租人、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房屋;属于违章建筑的房屋;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