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纠纷 2026-03-17 09:37 标签: 缔约过失责任 追究 情形

律师解答有以下情形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一般来说,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对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
具体计算方式相对困难需要根据案情具体分析,但应以对方的缔约过失造成的实际损失为标准,包括缔约合同的支出,由于对于违反前契约义务而受到的损失,以及由于对方的过失而造成的订约机会丧失而受到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高鹏律师

高鹏律师

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法律顾问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