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规定了下列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此外,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2-09-02 15:07
2022-08-10 14:51
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去情形有:
1、合同中免责条款制定有可能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无效;
2、合同中免责条款的主要目的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12-21 11:29
合同中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以及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等情形。
2026-02-02 14:09
《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规定了下列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此外,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2022-08-12 14:56